上季度漏交所得稅這季怎樣補交?
答:根據(jù)征管法第六十二條之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注意規(guī)定中是“可以”處罰款,也可以不處以罰款。對于處罰金額來說,2000元以下由稅務所處罰,2000元以上需由區(qū)縣局處罰。
如果你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處罰金額2000以上,或者你是一般納稅人,處罰金額10000萬元以上,均可以申請聽證。
一般情況的處理:逾期申報大多做簡易處罰,因為一般處罰流程太繁瑣,比如:小規(guī)模50元以下,一般納稅人1000元以下,具體金額可與稅收專管員溝通
對于補交上季度漏交所得稅,其會計分錄如下:
1、補提所得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2、月末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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