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發(fā)票未到如何結轉成本?
已開票銷貨,但成本發(fā)票未到,成本物資應暫估入帳,再按存貨發(fā)出核算方法,如加權平均成本計算已銷商品的銷售成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月底成本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款
2、商品銷售時,
借:應收帳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已銷商品成本,
貸:庫存商品
4、下月初,沖回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5、收到發(fā)票后,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帳款等
同時,根據實際成本價與暫估價差額,計算調整已銷商品成本,借記或貸記主營業(yè)務成本(差額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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