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與會計科目
答:國土部表示,新版《不動產(chǎn)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無。一方面,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xù)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xù)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轉(zhuǎn)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
國土部稱,產(chǎn)權登記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動產(chǎn)統(tǒng)一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限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產(chǎn)權證書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
綜上所述,房屋所有權不存期限問題,產(chǎn)權登記有期限。
同時,對于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用,可以計入以下會計科目。
1、如果是辦理公司自用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或其他)”科目。
2、如果是辦理銷售商品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計入“銷售費用--其他”科目。
對于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用的會計科目,是可以計入兩個科目的,這點您需要注意一下。同時,關于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問題,您可別弄錯概念了哦!更多會計資訊,盡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