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今年個稅匯算清繳,所謂2019年,具體是按什么說的?當月發(fā)放上月工資。
答: 你好 2019年度匯算應(yīng)退或應(yīng)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yù)繳稅額 按這個來求的
18年10月工資未發(fā),19年1月發(fā)放的工資匯算清繳時用調(diào)增嗎
答: 你好,不需要進行調(diào)整增加處理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xué)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20年12月工資,1月份發(fā)放,年度匯算清繳是計算在2021年還是2020年。目前公司年度匯算清繳周期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13個月的工資,怎么解決
答: 2020年12月工資,1月份發(fā)放,年度匯算清繳是算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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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10:01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5-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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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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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