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公司為客戶提供軟件開發(fā)服務,其中包含一件外購的硬件(占比不大)。是否可以按混合銷售處理開具6%稅率的增值稅票呢?硬件購入時13%稅率的進項是否可以抵扣呢?我公司主要從事軟件開發(fā)服務
choumeimei
于2019-06-11 09:35 發(fā)布 ??3157次瀏覽
- 送心意
文文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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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混合銷售處理開具6%稅率的增值稅票,硬件購入時13%稅率的進項可以抵扣
2019-06-11 09:36:47

同學你好
這個需要分攤的
2022-01-10 15:46:26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包含福利費的進項稅額等
2018-11-27 23:04:27

只限采購軟件產(chǎn)品的進項
2019-11-01 16:02:25

享受軟件產(chǎn)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chǎn)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對進項有嚴格要求:
對于水、電等共同耗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chǎn)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難以直接劃分的進項稅額,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chǎn)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
對專用于軟件產(chǎn)品開發(fā)生產(chǎn)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專用于軟件產(chǎn)品開發(fā)生產(chǎn)的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軟件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打印器具設備、工具軟件、軟件平臺和測試設備。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nèi)不得變更。
2021-03-29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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