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破產企業(yè)的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嗎?

2019-05-15 14:5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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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破產企業(yè)的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嗎,對于契稅的征收范圍,應該不用多說,可是即便知道是怎樣的范圍,有些情況依然分析不清楚,這得借助一些其他的政策來看,本文分析如下,歡迎參考。

承受破產企業(yè)的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嗎

企業(y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施關閉、破產后,對非債權人承受關閉、破產企業(yè)上地、房屋權屬,凡妥善安置原企業(yè)30%以上職工的,減半征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yè)職工的,免征契稅。

承受破產企業(yè)的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嗎

契稅繳納時間如何界定

各地都有不同的規(guī)定,有些地方規(guī)定為交房之前繳納房屋契稅,有的地方規(guī)定為合同簽訂滿10天即要繳納。而根據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稅繳納時間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繳納房屋契稅。房屋交付后盡量不要超過一年,否則是要繳納滯納金。相信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很關心,一般是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去審批繳納契稅,一般的順序是購房-交首付-辦理貸款-貸款審批-審批合格-進入交房流程。貸款批下來之后,開發(fā)商打電話讓你去交房,這時候需要去審批交契稅。如果不是個人購房,還需要交納印花稅,開始交房了,這時候一般會把鑰匙給你,并且一個月之內辦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稅之后別的費用幾乎沒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辦理不動產產權證。首套房且是個人住房的,面積90平以下,契稅的費用是總金額的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契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契稅的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⑵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⑶房屋買賣:

即以貨幣為媒介,出賣者向購買者過渡房產所有權的交易行為。

以下幾種特殊情況,視同買賣房屋:

⑴以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應由產權承受人,按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⑵以房產作投資或股權轉讓,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yè),免納契稅。

⑶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承受破產企業(yè)的土地房屋權屬需要繳納契稅如上所述,事實如此,僅僅知道契稅的征收對象、征收范圍,在有些實際的細節(jié)上,依然會犯困惑,不過大家可以咨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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