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余公積會計分錄怎么做與相關規(guī)定說明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盈余公積的提取,主要是以下兩點規(guī)定:
1、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167條)
2、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法167條)
因此,對于提取盈余公積會計分錄,可以這樣處理:
1、按實現(xiàn)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
2、分配股利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現(xiàn)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提取盈余公積會計分錄的具體做法,您現(xiàn)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您覺得本文還不錯的話,可以分享會計學堂的文章給您身邊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