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交土地增值稅項目之間怎么分攤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并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征收。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與其他稅種相比土地增值稅具有哪些特點
土地增值稅(3張)
(1)以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是以征稅對象的全部銷售收入額扣除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及其他項目金額后的余額,與增值稅的增值額有所不同。
(2)征稅面比較廣。
凡在我國境內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除稅法規(guī)定免稅的外,均應依照土地增值稅條例規(guī)定繳納土地增值稅。換言之,凡發(fā)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不論其經濟性質,也不分內、外資企業(yè)或中、外籍人員,無論專營或兼營房地產業(yè)務,均有繳納增值稅的義務。
(3)實行超率累進稅率。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以轉讓房地產增值率的高低為依據來確認,按照累進原則設計,實行分級計稅,增值率高的,稅率高,多納稅;增值率低的,稅率低,少納稅。
(4)實行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稅在房地產發(fā)生轉讓的環(huán)節(jié),實行按次征收,每發(fā)生一次轉讓行為,就應根據每次取得的增值額征一次稅。
好了,關于上述“預交土地增值稅項目之間怎么分攤”的問題,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土地增值稅的征收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大家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