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是如何明確稅務機關執(zhí)法主體地位的?

2017-05-19 14:1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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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稅收征管法是如何明確稅務機關執(zhí)法主體地位的文章,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1.明確了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地稅機關的執(zhí)法主體地位?!抖愂照鞴芊ā返冢禇l第1款規(guī)定: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

2.強調稅務機關是專門負責稅務行政執(zhí)法的唯一合法主體。《稅收征管法》第29條規(guī)定: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第53條第2款規(guī)定:對審計機關、財政機關依法查出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的決定、意見書,依法將應收的稅款、滯納金按照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并將結果及時回復有關機關。

3.規(guī)定稅收執(zhí)法主體的范圍?!抖愂照鞴芊ā返冢保礂l對稅務機關的表述為:稅務機關是指各級稅務局、稅務分局、稅務所和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設立并向社會公告的稅務機構。其中,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設立并向社會公告的稅務機構,是指省以下稅務局的稽查局?;榫謱K就刀?、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

4.明確了內部專業(yè)機構職能分離的原則?!抖愂照鞴芊ā返冢保睏l規(guī)定: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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