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情況
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的XX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中型施工企業(yè),2016年5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2016年11月,該公司與呼和浩特市康馨幼兒園簽訂室外景觀硬化工程合同,硬化園區(qū)院落地面、粉刷裝飾綜合樓外墻立面。這是營改增以來,企業(yè)承接的第一個建筑工程新項目。合同中約定甲方即幼兒園提供水、電并采購施工所需的涂料,乙方即該公司負責采購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提供建筑施工勞務。合同總金額400萬元,約定2017年3月首期付款180萬元。
企業(yè)疑惑
“上述合同,公司是按照內蒙古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的工程預算編制辦法,依照不含稅成本加11%增值稅的方式與甲方確定的合同標的額。如果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銷項稅額39.6萬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主要來源于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預計能夠取得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經計算大體有8萬元左右進項稅額。這樣的話,應納增值稅31.6萬元,初步估算增值稅稅負率為8.77%。這樣的稅負我們感到壓力很大?!惫矩攧肇撠熑烁咦悠浇榻B說。
“營改增試點政策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可是,我們內部研究的時候,負責該項目的技術人員提出,建筑行業(yè)里一般認為甲供工程是甲方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全部材料,所以不認為該合同是甲供工程合同。我們這項業(yè)務到底能不能按照甲供工程選擇增值稅簡易計稅呢?”高子平疑惑地問道。
輔導建議
具體而言,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所稱的甲供工程,是稅收概念,并不等同于建筑行業(yè)對甲供工程的管理概念;稅收法規(guī)規(guī)定了甲供工程發(fā)包方全部采購或者部分采購兩種情形,對采購部分沒有比例和金額限制;稅收法規(guī)明確了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范圍包括動力;納稅人可以根據不同的建筑合同自行選擇是否適用簡易計稅。
企業(yè)在判斷是否選擇簡易計稅時,僅需要對照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規(guī)定。在上述合同中,由幼兒園提供水、電和涂料的行為,屬于發(fā)包方部分采購,采購的范圍已經包括了材料和動力,滿足稅收上關于甲供工程的認定,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該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企業(yè)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伊金霍洛旗國稅局備案,而且一經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同時,該合同選擇簡易計稅后,不影響其他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項目計稅方法的選擇。
輔導成效
2017年2月,該公司就該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并在呼和浩特稅局作了簡易計稅項目備案,節(jié)約稅款約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