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第二章考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2017-08-15 09:49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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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整理初級會計職稱中經(jīng)濟法基礎的練習,希望考生們多加練習,及時鞏固,爭取在2018考季初級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

【考點4】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難度】難

【考頻】一般

(一)用人單位違法責任(★★)

1.訂立合同

不訂立合同、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試用期不符合規(guī)定、扣押證件、收取財物

2.履行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jīng)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

【記憶提示】履行合同中未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報酬。

3.解除和終止合同

【注意】違法解除或終止合同,與合法解除或終止合同但逾期不支付補償金在處罰上的區(qū)別。

4.其他(了解)

(二)勞動者違法責任(☆)

要點:1.勞動者有過錯;

2.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

【例題·不定項選擇題】2012年4月王某與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約定了試用期、社會保險、工作休息時間等,并約定合同未到期不得離職,如違約王某應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2014年7月,王某想辭職自己創(chuàng)業(yè),并提交了辭職申請,甲公司未予答復,10日后王某自行離職,給甲公司造成了8000元的損失,雙方發(fā)生糾紛。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小題。

1.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

A.勞動報酬

B.試用期

C.合同期限

D.社會保險

【答案】ACD

解析: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甲公司和王某可以采取的糾紛解決方法是( )。

A.調(diào)解

B.協(xié)商解決

C.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D.勞動仲裁

【答案】ABD

解析: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jīng)程序。

3.王某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下列關于其應承擔后果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用人單位有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并有權要求王某賠償經(jīng)濟損失

B.用人單位有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但無權要求王某賠償經(jīng)濟損失

C.用人單位無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但有權要求王某賠償經(jīng)濟損失

D.用人單位無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也無權要求王某賠償經(jīng)濟損失

【答案】C

解析:勞動合同法禁止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服務期和競業(yè)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項與勞動者約定違約責任。所以用人單位無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王某應該提前30日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解除勞動合同;本題中王某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用人單位應( )。

A.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B.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zhuǎn)移手續(xù)

C.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zhuǎn)移手續(xù)

D.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表述均正確。

在初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通過初級會計職稱知識點練習準確把握預習考點尤為關鍵,考生朋友們要多多練習,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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