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債務人以其它權益工具抵償債務,與發(fā)行其它權益工具抵償債務,這兩者分別按什么價值去計量?
答: 無論是債務人以現有的其他權益工具抵償債務,還是通過發(fā)行新的權益工具來抵償債務,都需要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債務人拿其它權益工具去抵償債務,用的是公允價還是賬面價???
答: 債務人拿其它權益工具去抵償債務時,通常需要使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時應按照所清償債務的公允價值計量,這里的所清償債務的公允價值是說債務重組日的公允價值嗎
答: 所清償債務的公允價值不是指債務重組日的公允價值,而是指在債務重組中,債務人將債務轉變成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它代表了債務人所獲得的財富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通常應以債務人清償債務的金額作為公允價值,以免對財務報表的可信度產生不利影響。拓展知識:若債務重組后,公允價值可靠計量,債務人可將其記錄成負債,但重組后的負債不可作為營業(yè)外收入計入財務報表,否則將對財務報表產生錯誤的可信度。


喵喵 追問
2024-10-23 11:55
文文老師 解答
2024-10-23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