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個在4月簽了合同17個稅點,貨款在5月進賬,在5月給開了17個稅點的增票,4月報稅時沒有填報未開票收入,到時會有滯納金罰款嗎
答: 在5月開票就視同5月的收入進行賬務(wù)處理
報稅時未申報“未開票收入”,4月份銀行已收貨款,做賬預(yù)收賬款,5月份可以開17%的發(fā)票嗎,會不會有滯納金和罰款?
答: 可不可以開你要問下稅局,有的稅局讓開,有的稅局不讓開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xué)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8年5月份之前簽的17個點的合同,收到進度款時未確認收入,現(xiàn)在要開發(fā)票了,只能按16個點開票嗎
答: 如果4月30日前發(fā)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wù),也是可以開具17%的發(fā)票的,如果5月1日前沒有申報為未開票收入的話,是要繳納稅收滯納金的。


志嬌 追問
2018-05-08 17:04
江老師 解答
2018-05-0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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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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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嬌 追問
2018-05-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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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