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公司在廣州注冊了一個分公司,公司抬頭也是***公司廣州分公司,稅務登記公司的核算方式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如果是分公司的形式自負盈虧的話賬務處理上會跟子公司獨立核算有什么區(qū)別呢?而且稅務上會不會有什么風險?是不是分公司不能獨立核算的?
答: 分公司可以獨立核算,與子公司獨立核算沒區(qū)別,主要區(qū)別在于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企業(yè)所得稅可以匯總總公司清算。
如果公司從分公司變更為子公司,原已辦好的對公賬號和稅務登記事項,都要重新變更嗎?
答: 你好,不需要啊,經營主體沒有變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什么意思?在稅務處理上有什么區(qū)別嗎
答: 子公司是法人公司 分公司是非法人公司, 主要體現(xiàn)企業(yè)所得稅不一樣,子公司自行匯算清繳,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分配表繳納。


F 追問
2018-04-19 17:50
文文老師 解答
2018-04-20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