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8-03-07 14:51
你好,仍然是有這個優(yōu)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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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guī)定: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該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
2019-07-09 12:45:13

你好,仍然是有這個優(yōu)惠的
2018-03-07 14:51:16

這個是免交增值稅及增值稅的附加稅,小微企業(yè)還有企業(yè)所得稅減免稅費。
2019-10-17 20:44:21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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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è)發(fā)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2-04-08 10:05:56

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019-02-27 09: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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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老師 解答
2018-03-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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