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取得一筆講學收入20000元,其中捐贈5000,求個稅,為什么會等于2240
答: 捐贈最高限額為30% 20000*(1-20%)*30%=4800 應交個人所得稅=(20000*(1-20%)-4800)*20%=2240
請問老師 我是教練我一個學員收入3300我要分給我教練百分之40 我自己再收取百分之10 剩下的錢我和另一個教練平攤 我怎么都算不過來這個賬了 總覺得自己虧 能請老師解答一下么
答: 你好同學,收一個學員3300,你能獲得的收入是3300*60%*10%%2B3300*60%*90%*50%=1089元。你看下自己有沒有虧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這題的第4問轉(zhuǎn)讓和取得有什么區(qū)別,能幫忙解答一下嗎
答: 同學你好,一個是取得所有持有股票的股息,還繼續(xù)持有股票,取得上市公司股息,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應納稅所得額;而轉(zhuǎn)讓股票所得也就是將所持有的股票賣了所得款項,對轉(zhuǎn)讓境內(nèi)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