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稅款計算涉及以前年度嗎?
答: 是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稅款計算是涉及以前年度的。比如,以前年度未滿足條件的稅款會累計到當年度,當年度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上一年度落實未繳納的稅款進行比較,如果上一年度繳納稅款大于應納稅額,則可以核銷上一年度落實未繳納的稅款。如果上一年度繳納稅款小于應納稅額,則需要補交差額。拓展知識:另外,個人所得稅還有一項稅收優(yōu)惠政策,即家庭主要經(jīng)濟來源人專項附加扣除。家庭主要經(jīng)濟來源人指的是全家庭成員中家庭經(jīng)濟收入最高的一位,他可以享受每年固定的專項附加扣除,最高不超過24000元。
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怎么操作?
答: 你好,個人下載手機的個稅APP,然后填寫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就可以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個人所得稅綜合年度計算
答: 你看看這個,同學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2019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2019年度匯算僅計算并結(jié)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