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本是40,利潤是30,消費稅稅率是30%,銷售額怎么算啊
答: (40+30)/(1-30%)=100
視同銷售行為銷售額的確定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組成技術價格應加計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稅額 或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問題:這里的(1-消費稅稅率)怎么理解???(1-消費稅稅率)是個什么東西,減了之后為什么還要除去?
答: 消費稅是價內稅,就是把消費稅加上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某卷煙廠本月生產銷售的卷煙中,每條調撥價為60元的有35箱;每條調撥價為55元的有25筍卷煙。另外,新研制一種低焦油卷煙,提供15箱角于展覽會樣品,并分送參觀者這批新產品尚未確定售價,按實際成本為每標準箱(200支)1200元。已知成本利潤率為10%卷煙的消費稅率為36%加 O .003元/支。計算:(1)該廠本月應稅銷售額(2)該廠本月應納銷售數量)(3)本月應納消費稅。
答: (1)該廠本月應稅銷售額 60*35*250+55*25*250=868750
某一般納稅人生產消費品廠,本月銷售消費品的銷售額600000元,將自產的產品贈送客戶,生產成本總計100000元,無市場價格參考,該消費品適用消費稅稅率為30%,成本利潤率5%,計算本月計稅銷售額
視同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其中÷(1-消費稅稅率)代表什么意思?
運用組價公式 銷售額=成本乘以(1+成本利潤率)除以(1-消費稅稅率) 在計算銷售稅額的時候,這里的銷售額 到底含不含增值稅?,需不需要價稅分離?
某汽車公司將一批自產的汽車對外投資,其成本為20萬元,消費稅稅率為5%,消費稅成本利潤率為8%,則其計稅銷售額是多少和應納稅額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