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過一年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補簽合同后,請問之前的11個月,用人單位需要給經(jīng)濟補償金嗎?
答: 同學你好,是需要支付補償?shù)?,簽訂后就不需要?
超過一年沒有簽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還需要支付11個月的補償嗎?
答: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這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從滿一年的當日起算。1年之后就沒有賠償了 只不過視為你跟單位簽了合同。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好,超過用工之日一年的不管有沒有補簽合同,不是都算是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還能要求11個月雙倍工資嗎
答: 能的,這兩個是不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