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但老板拿了兩張2015年的發(fā)票來報銷,于2016年第四季度連同2016年的報銷都匯款了,記賬憑證日期可以寫2016年嗎
答: 可以的
公司是2015年12月25日成立的,期間只有一筆借款。2016年4月份直接交給代理公司做帳,把2015年這筆借款也直接做人2016年憑證。等于從2016年開始建賬。這樣合理嗎?而且2016年也沒有進行工傷年報
答: 您好!合理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15年沒做,16年補充計入也是可以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請問公司2015年12月份成立了,2016年無營業(yè),許可證沒下來,請問2015年-2016年給員工報的個稅,等2017年1月份正式經營了,將2015和2016年的工資統(tǒng)統(tǒng)做到2017年1月里面嗎?2015和2016年的年報,都是0申報工資薪酬嗎?
答: 你好,不是的,分別計入對應的月份 工資薪金申報了多少,就填寫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