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3月底成立的公司,注冊時認繳30萬,但是4月份有一部分實繳,因為稅務登記時稅種核定沒有核定印花稅,所以一直沒有交,今天才去稅務局核定了印花稅,這種會不會有滯納金?還有公司租房子辦公也要交印花稅嗎?
堅持
于2022-01-17 22:29 發(fā)布 ??583次瀏覽
- 送心意
小林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2-01-17 22:34
您好,應當是有滯納金的。也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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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應當是有滯納金的。也是需要
2022-01-17 22:34:56

您好,您到時候機關就是登記印花稅這個稅種,實際您之后發(fā)生不同的業(yè)務,按照不同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如下
現(xiàn)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jù)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xiàn)為產權主體發(fā)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jù)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jù)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jù)。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jù),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jù),包括股份制企業(yè)向社會公開發(fā)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jù)。其他4項則屬于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jù)。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jù)征收印花稅。
3.營業(yè)賬簿
按照營業(yè)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yè)賬簿兩類,以便于分別采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yè)賬簿。
為您提供解答,祝學習愉快
2019-03-11 14:58:49

你好,需要做印花稅的稅種核定,然后按期申報才是的?
2021-08-23 19:16:53

同學你好
不是的
自己采集之后再申報
2022-03-07 11:25:41

是的,沒有核定是可以不申報,但是這個要是有印花稅下面項目發(fā)生也需要去申報。要不你注銷也是需要補齊
2019-07-10 0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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