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 我們公司有個項目 合同日期截止到本年12月31日 那發(fā)票本年要不開 收入可以明年1月份確認嗎
答: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但是稅務(wù)局要求查賬的話,即使你們沒有開發(fā)票,提供了服務(wù)給對方也得交稅。
2015年簽訂的合同,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期間開了部分發(fā)票,收入是按照開票額確定還是按合同額確定?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當前稅款所屬期: 2019年11月 (當期可抵扣勾選、確認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15日),就是我可以在12月1日-12月15日前勾選確認發(fā)票,是屬于11月份的是嗎?
答: 您好,是11月勾選,12月15日前確認的屬于11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