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怎么區(qū)分:附條件、附生效、附期限、附解除的法律行為?
答: 您好 有具體題目嗎?可以拿出來分析一下。 明天下雨,我就送你禮物,這屬于附條件,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 兒子到十八歲,我就送給他禮物。這是附期限,十八歲一定會到來。 期限一定會到來,而條件不一定會達到。
老師好,附條件的法律行為,不是當事人在法律行為中約定一定的條件,并以將來該條件的成就(或發(fā)生)或不成就(或不發(fā)生)作為法律行為效力發(fā)生或消滅的根據(jù)嗎?那甲對乙說要是太陽明天打西邊出來,我就給你1萬塊錢,為什么不能理解成,該條件不發(fā)生的附條件法律行為呢?而是不屬于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呢?謝謝老師~
答: 因為條件必須是有可能發(fā)生有可能不發(fā)生的,太陽打西邊出來是不可能發(fā)生的事,是確定的東西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nèi)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想問的是,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5年?還是知情后沒有行使撤銷權,期限是5年?
答: 你好 是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nèi),不管你知不知道


霹靂啪啦 追問
2021-08-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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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8 15:53
王曉老師 解答
2021-08-29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