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被追索人依法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行使再追索權,請求其他票據債務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1、已經清償的全部金額(新本金)2、再發(fā)生的利息(新利息)3、發(fā)出通知書的費用(新費用)” 這段怎么理解呢 ?
會計人生
于2021-07-14 12:12 發(fā)布 ??2981次瀏覽
- 送心意
黎錦華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經濟師
2021-07-14 13:22
被追索人依照前條規(guī)定清償后,可以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行使再追索權,請求其他票據債務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1)已清償的全部金額;(2)前項金額自清償日起至再追索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3)發(fā)出通知書的費用。行使再追索權的被追索人獲得清償時,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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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索人依照前條規(guī)定清償后,可以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行使再追索權,請求其他票據債務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1)已清償的全部金額;(2)前項金額自清償日起至再追索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3)發(fā)出通知書的費用。行使再追索權的被追索人獲得清償時,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2021-07-14 13:22:12

你好,一般是都開普票的哦
2020-08-03 14:34:58

這部分利息應該是期初本金乘以天數(還款日-上期結息日)
2021-09-29 16:30:23

按其他貸款服務的稅目,稅率6%
2024-09-13 15:49:43

正常做賬
匯算清繳調增
營業(yè)外支出
2020-12-10 09: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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