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兩個問題:1.房產(chǎn)稅從價轉(zhuǎn)從租,合同租賃期是2020.10.15到2022.10.14其中免租期2020.10.15到2020.12.14,在2020.12.15到2021.4.14對應(yīng)一筆租金,免租期實行從價計征,那我在電子稅務(wù)局填報時,房屋從租應(yīng)稅信息有合同租賃期和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那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填報時間是2020.12.1還是2021.1.1,也就是這筆對應(yīng)的租金日期我是往前提半個月還是往后延期半個月?因為填寫租金所屬期起只讓填報月初第一天。2.我這個房子有2層(每層面積相等),分別租賃2家單位,在沒租賃前我們是按2層合并的房產(chǎn)原值從價計征的,租賃后按照從租計征,但我按照租賃合同新增完第一家單位的房產(chǎn)稅相關(guān)信息后,再增加第二家單位時,系統(tǒng)會提示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與已存在的從租應(yīng)稅信息所屬期交叉,保存不了,這個要怎么解決呢?租賃合同確實存在租給2家單位的租賃期有交叉的地方
婷婷
于2021-03-18 17:06 發(fā)布 ??5681次瀏覽
- 送心意
陳詩晗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2021-03-19 09:59
1,你這租賃期限 是按你免租期后的時間填寫的
2,你這兩個房子你要分別采集,一起采集就會出現(xiàn)你這種情況的,你重新分別采集,如果存在交叉的地方,你就把交叉部分合并在一起的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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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xué),你好,房產(chǎn)稅申報是每年兩次,上半年申報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是7月1日-12月3日
2021-08-15 21:50:04

同學(xué)您好,一般來說房產(chǎn)稅是按季度申報的,您現(xiàn)在已經(jīng)交了,那就到時候做零申報,或者您可以去更正申報
2021-06-04 18:59:05

你好,新建房屋或者新購房屋是那樣,原來是是當(dāng)月
2021-07-13 10:51:44

1,你這租賃期限 是按你免租期后的時間填寫的
2,你這兩個房子你要分別采集,一起采集就會出現(xiàn)你這種情況的,你重新分別采集,如果存在交叉的地方,你就把交叉部分合并在一起的信息采集
2021-03-19 09:59:48

你是按月申報的還是按季度申報?
2022-08-02 0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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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 追問
2021-03-19 11:02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21-03-1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