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加計抵減政策我們可以享受10%,卻錯填了15%的抵減聲明,從2019年10月就錯了,要重新更正申報表嗎?
小老虎75
于2021-02-25 19:06 發(fā)布 ??2307次瀏覽
- 送心意
萱萱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1-02-25 19:06
你好,需要更正申報表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需要更正申報表
2021-02-25 19:06:49

不一定是提交當月生效,從滿足適用條件的當月生效。填寫加計抵減的附表來修改的。
2019-11-09 07:22:10

加計抵減申報表的填寫由下面三種情況來告訴大家不同情況如何填寫申報表:
某服務企業(y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假設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20萬元,按政策規(guī)定當期可加計抵減的稅額即為2萬元,應填寫在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第2列“本期發(fā)生額”中。
情形1: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diào)減額”均為0元,且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3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 為2萬元,“期末余額”為0元,申報表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填寫1萬元。
情形2:若當期“期初余額”和“本期調(diào)減額”均為0元,但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原計算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第18欄)為1.5萬元,則“本期實際抵減額” 為1.5萬元,“期末余額”為0.5萬元,申報表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填寫0元。
情形3: 2019年5月稅款所屬期,若納稅人發(fā)生進項稅額轉出2萬元,且未發(fā)生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期初余額”為0元,“本期調(diào)減額”為0.2萬元,“本期可抵減額”經(jīng)計算為-0.2萬元,則當期申報表主表第19欄按照計算公式“19=11-18”填寫,“本期實際抵減額”為0元,“期末余額”為-0.2萬元。
2020-01-12 11:24:57

你好,可以直接計算抵扣。
2022-10-08 10:33:46

你好
你們是什么行業(yè)的
可以補
2020-12-27 2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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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虎75 追問
2021-02-25 19:14
萱萱老師 解答
2021-02-2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