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法:關于視同銷售的疑問
答: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到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首先,”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可否舉例為總公司設立的分公司;”統(tǒng)一核算“在現(xiàn)實中是否可以舉例為總分公司是一套賬,沒有分開單獨建賬;“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舉例如果總分公司在同一個縣(市)的話,如果貨物轉移用于銷售,不用對受貨單位開具發(fā)票,如果受貨單位與總公司不再同一縣(市)的話,為了保持地方稅收完整,并入視同銷售范圍。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是否正確,能否舉例子詳細解釋?
稅法上的還本銷售和售后回購有什么不一樣
答: 你好! 售后回購和還本銷售都是屬于一種融資的行為。售后回購一般是還本付息的(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而還本銷售是還本不付息的。售后回購最后貨物回到銷售方手中,還本銷售貨物最終還是屬于購買方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 您好 我想問一下 最近稅法規(guī)定中 公益性捐贈要不要按照視同銷售處理?
答: 是的,無論增值稅還是所得稅,都要視同銷售
鄒老師 解答
2015-10-15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