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曉海老師
職稱: 會計中級職稱
2016-09-19 12:38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guī)定,下列項目不征收增值稅:(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用于公益事業(yè)的服務。(2)存款利息。(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fā)企業(yè)以及物業(yè)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相關問題討論

上月沒有申報增值稅?
2019-09-04 22:27:52

這不是一個概念的。
2018-12-18 20:52:15

增值稅征收品目有哪些
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進口貨物?,F行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側重于銷售貨物。增值稅的稅基大體相當于工業(yè)增加值和商業(yè)增加值。
(一)銷售貨物
1.一般銷售貨物
一般銷售貨物是通常情況下,在中國境內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2.視同銷售貨物
視同銷售貨物是某些行為雖然不同于有償轉讓貨物所有權的一般銷售,但基于保障財政收入、防止避稅以及保持經濟鏈條的連續(xù)性和課稅的連續(xù)性等考慮,稅法仍將其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征收增值稅。
3.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是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的情形。
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外,凡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企業(yè)、企業(yè)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而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的混合銷售行為,均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征收機關確定。
4.增值稅特殊應稅項目
5.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二)提供應稅勞務
對提供應稅勞務征稅主要有提供加工勞務和提供修理修配勞務兩大類。
(三)進口貨物
對于進口貨物,除依法征收關稅外,還應在進口環(huán)節(jié)征收增值稅。
2022-03-05 14:25:33

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1.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用于公益事業(yè)的服務。
2.存款利息。
3.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4.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fā)企業(yè)以及物業(yè)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2022-02-23 08:20:30

不征稅收入對應的支出是不能稅前扣除的。R免稅項目的收入對應的支出可以在稅前列支。
2019-03-12 1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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