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三個自然人合伙開發(fā)房地產,訂立有合伙協(xié)議,沒有注冊成立合伙企業(yè)。房子開發(fā)完成后因矛盾解散,訂立有散伙協(xié)議,明確了甲給付乙、丙投資成本和利潤,甲分得房子。請問甲、乙、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哪個文件作為依據繳納個人所得稅。謝謝。
答: 你好同學 你去一下國稅總局的網站,查一下合伙企業(yè)個所稅的文件,具體的號我不記得了,早幾年前的。
合伙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取得經營所得是否能適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guī)定的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 你好 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遞延征收的非貨幣性資產怎么個遞延法?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備案?是否可以不繳納?財稅2016年101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
答: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局備案后,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交稅,可以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一般是要繳納的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