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思念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從龍達公司購進一批貨物,價值200 000元,同時向龍達公司開具一張轉賬支票,用于貨款結算。思念公司開具支 時,用藍色墨水填寫,出票日期填寫為“貳零貳零年貳月拾挪日”,并且沒有 簽章。2020年2月20日,龍達公司拿支票請求付款時,出票人在建設銀行鄭州T 金水路支行的存款金額為180 000元。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思念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簽發(fā)支票時存在的錯誤之 處?中國人民銀行對出票人應做出什么處罰?
狂野的冷風
于2020-06-10 14:46 發(fā)布 ??915次瀏覽
- 送心意
小云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2020-06-10 14:59
你好, 簽發(fā)支票時存在的錯誤之處:1.日期“貳零貳零年零貳月壹拾捌日”
2.要蓋銀行預留章
3.金額不能超過銀行存款數(shù)
我國《票據(jù)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簽發(fā)空頭支票或簽發(fā)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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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簽發(fā)支票時存在的錯誤之處:1.日期“貳零貳零年零貳月壹拾捌日”
2.要蓋銀行預留章
3.金額不能超過銀行存款數(shù)
我國《票據(jù)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簽發(fā)空頭支票或簽發(fā)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2020-06-10 14:59:44

你好, 簽發(fā)支票時存在的錯誤之處:1.日期“貳零貳零年零貳月壹拾捌日”
2.要蓋銀行預留章
3.金額不能超過銀行存款數(shù)
我國《票據(jù)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簽發(fā)空頭支票或簽發(fā)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2020-06-10 15:03:25

你好
用藍色墨水填寫——應是黑色
“貳零貳零年貳月拾捌日——應是“貳零貳零年零貳月壹拾捌日
中國人民銀行對出票人應做出什么處罰?
出票人簽發(fā)空頭支票,人民銀行應對出票人處以出票金額的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2020-06-10 15:30:24

你好,背書人處是本公司的蓋章;被背書人寫本公司開戶行的名稱,
2020-05-28 13:12:29

利和有限責任公司用銀行存款8000元支付廠部行政管理費
2015-11-24 1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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