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2月4日發(fā)了甲員工12月份的工資10200元,減去公積金275元,應交個稅730元,2月25日又發(fā)了甲員工1月份的工資,3月初申報個稅時,我分開報了,分2個月,所得期間都是2月份,是不是報錯了,可以去稅局更改嗎?正確要怎么處理?
答: 個稅申報不是每個月只能申報一次嗎?如果你是2月報了一次。3月報了一次那就不用理他了,因為24號發(fā)的是12月的工資,2月25日發(fā)的是1月的工資,這個沒有問題的
公司準備給部分員工買公積金,部分員工不買,而且基數(shù)都是按最低標準的,會不會有風險?申報個稅是否有影響?
答: 這個不影響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稅申報忘記填公積金了
答: 可以下月補填列的


VIVIAN 追問
2016-04-25 11:32
VIVIAN 追問
2016-04-25 12:03
田老師 解答
2016-04-25 11:08
田老師 解答
2016-04-25 11:22
田老師 解答
2016-04-25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