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問一下,我們是建筑工程公司,一般納稅人。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是否可以選擇簡易征收3%.不是包工包料的項目,按照一般計稅方法按照9%.是否可以根據不同項目開開回相應的稅率呢?
小謝
于2019-12-30 18:56 發(fā)布 ??1650次瀏覽
- 送心意
孫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19-12-30 19:30
你好同學,你們合同約定有甲供材嗎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是季度所得稅的 計算?
2019-07-30 09:30:13

你好!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1)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發(fā)票開具方式一: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新系統(tǒng)中正常開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依3%征收率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發(fā)票開具方式二: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新系統(tǒng)中正常開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依3%征收率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筑工程和房地產老項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②《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發(fā)票開具:通過增值稅發(fā)票管理新系統(tǒng)中正常開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3%增值稅發(fā)票,申報時扣除差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1)、2)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024-09-08 15:21:18

您好!可以的。
2017-06-07 09:56:28

你好,可以的呢,去稅務局申請
2019-05-14 17:07:55

老項目和清包工可以用簡易征收
2017-01-12 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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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謝 追問
2019-12-30 19:40
孫老師 解答
2019-12-30 19:46
小謝 追問
2019-12-30 19:48
孫老師 解答
2019-12-30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