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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用戶提供信息技術服務,簽的服務合同,過程中要使用一些軟硬件產品作為服務工具,服務合同結束,這些軟硬件產品歸客戶所有,在稅務上,這些軟硬件產品是否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公司和一家公司簽訂了軟件使用許可的合同,合同注明開16%的專票,但是對稅率這塊有個疑問,合同規(guī)定只是有軟件一年使用權而并非享有軟件所有權,個人理解應該是開6%的服務費發(fā)票,
您好,老師,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開軟件服務費,合同規(guī)定軟件滿一年收取平臺升級服務費,監(jiān)控授權服務費,病毒庫續(xù)租費用,那我開票的時候明細就寫合同上的嗎?稅率是6%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