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問個問題,假如月工資應(yīng)發(fā)4400元,專項扣除后實發(fā)3300元(已按月進(jìn)行了個稅申報)。2019年2月發(fā)放了2017年的獎金20000元,2019年12月發(fā)放2018年的獎金30000元(兩次獎金均未進(jìn)行申報個稅),2019年12月個稅申報時如何填報才能合理避稅?
答: 您可以把2017年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申報,然后再把18年獎金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模塊申報。
老師,我們申報12月個稅時,對于工資低的部分職工,想把他們的年終獎并入當(dāng)月工資一起申報。而對于工資高的那部分職工,想把他們的年終獎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個稅,這樣對高低兩類收入的職工都能合理避稅。老師,這樣行嗎?求速回
答: 您好。可以分開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我賬上做的工資表必須和個稅申報的工資表一致嗎,為了合理避稅
答: 需要保持一致,要不后續(xù)匯算清繳不一樣,稅局會要求你們做情況說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