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下午好!我們是建安企業(yè),和施工隊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勞務合同,每個月的工資是從公賬發(fā)給包工頭,然后他再發(fā)給下面那些人!只有工資表!這樣操作風險在哪里
答: 你好,你這種情況應該給下面的人員申報個人所得稅就沒問題。
老師您好,分包和總包的勞務合同,工程名稱必須一致嗎?可以把總包的多個項目的勞務擬一個合同嗎?都是一個施工隊。
答: 您好!工程名稱需要保持一致。可以弄成一個總合同,但是總合同里面仍然需要注明各個工程項目。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們是建筑施工單位,如果與發(fā)包方簽合同,發(fā)包方注明,總包不能再分包,那如果我們將勞務部分承包給我們施工隊底下的,班組長,然后簽內部承包協(xié)議,這樣算分包嗎?算違反合同嗎?
答: 簽的內部的沒事,不要簽大合同,就是那種明面上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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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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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5:20
小祝老師 解答
2019-10-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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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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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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