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提示】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老師,這個政策出自哪個文件號,只要銷售額占比達到50%都是加計抵減嗎
答: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這個是兼營話,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 ?。┌凑债斊诳傻挚圻M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A、生產性服務業(yè)納稅人B、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C、公務人員D、教師
答: A、生產性服務業(yè)納稅人 B、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這里的全部銷售額是指全年的數(shù)據(jù)嗎,是指的本期的收入占全年的比重嗎
答: 去稅務局備案看18年4月-19年3月份數(shù)據(jù)


淡月新涼 追問
2019-09-05 15:00
辜老師 解答
2019-09-05 15:02
淡月新涼 追問
2019-09-0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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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5:39
淡月新涼 追問
2019-09-05 15:43
辜老師 解答
2019-09-05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