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單位工資是2.15號發(fā)放1月份的工資,然后3月份申報所屬期為2月份的個稅的時候按1月份工資(2月份收入)申報個稅可以么?醬紫會不會不合理?
答: 不可以的,3月份應該申報2月份計提的工資數(shù),因為您再2月份申報的個稅是1月份的工資。
申報個稅,3月份發(fā)放2月份的工資,現(xiàn)在3月份申報2月份的個稅,所得期間是指2月嗎?還是選擇收入發(fā)放的3月?
答: 您好!所得期是指,你工資發(fā)放時的月份. 所屬期是指,你工資申報時的月份. 比如:你單位5月份發(fā)放當月工資,所得期和所屬期均為5月份 而你單位5月份發(fā)放4月份工資,所得期是4月份,所屬期是5月份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員工已離職 但之后還存在獎金提成收入未結(jié) 提成收入在以后不確定的時候再發(fā)放 這種情況 個稅申報系統(tǒng)里,需不需要作離職處理?
答: 你好,按照獎金金額趕緊申報了獎金,不然離職了后面沒法申報


uil 追問
2019-09-03 16:12
uil 追問
2019-09-03 16:12
王晶老師 解答
2019-09-0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