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早上好,我司老板在東莞開了家公司,2018年初由于進項不夠,就從東莞公司開票到深圳公司,然后,后續(xù)才調(diào)換及弄合同啥的,把票的金額沖了(PS:當時東莞公司還沒有找到會計,老板娘叫我去開的,開票人就是我的名字)。我想問一下,這個如果稅務局查到,我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
答: 會有一定的責任 但不是主要責任人
跟公司簽合同 公司的老板或者老板娘把錢打過來了 怎么處理的啊
答: 你好 簽訂什么合同 你們什么業(yè)務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公司準備變更營業(yè)地址,新的地址房主名字是老板娘,她也是法人,變更地址需要租賃合同,可以做個房屋無償使用合同嗎?稅務那邊有沒有什么影響。
答: 你好 無償?shù)脑?看你稅局認可就行


林鴻娟 追問
2019-08-20 10:28
林鴻娟 追問
2019-08-20 10:29
軼塵老師 解答
2019-08-20 10:30
林鴻娟 追問
2019-08-20 10:31
軼塵老師 解答
2019-08-2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