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有份合同是20190307簽訂的,當時約定開票稅率16,約定30%預收款在30個工作日內到賬。實際預收款是在20190506收到,發(fā)貨是在七月份,當時做了無票收入,現在對方要求開票,按13稅率開票這樣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不是在4月1日以后,我能不能把之前的無票收入沖減,正常開票13稅率的
答: 實際預收款是在20190506收到,發(fā)貨是在七月份, 那么你的納稅義務就是再4.1號之后啊 正常開具13%的發(fā)票
老師好!合同是三月份簽訂,您幫我確定一下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答: 你好! 貨物發(fā)出時納稅義務發(fā)生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納稅義務時間怎么判定,是以簽合同的時間嗎
答: 你好 一般是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產生了納稅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