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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個房地產(chǎn)企業(yè),地稅現(xiàn)在要預征股東的個人所得稅按不含稅銷售額*1%,這個有什么法律條文依據(jù)呢?
我接觸的個體戶就是月度超過3萬區(qū)申報個人所得稅,就是用不含稅銷售額直接乘以千分之五,但是很多地方都是看到這個階梯式的稅費公式,我不太明白什么意思。上次10萬多也是直接*千分之五交的個人所得稅
我接觸的個體戶就是月度超過3萬區(qū)申報個人所得稅,就是用不含稅銷售額直接乘以千分之五,但是很多地方都是看到這個階梯式的稅費公式,我不太明白什么意思。上次10萬多也是直接*千分之五交的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