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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企業(yè)代扣代繳員工個稅,先替員工繳納個稅,下個月從工資再扣除個稅,就是企業(yè)先墊付一個月,這樣操作是否合理呢!
員工本年在我單位只工作了7個月,12月發(fā)放該員工年終獎時準備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為其代扣代繳個稅,此時計算方法是除以7、還是除以12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老師,我問下公司代扣員工個稅的減除費用5000是不是不是累計數(shù),比如說一個員工之前月份都沒有收入,然后4月來我們公司了,那4月這個5000扣除費用是扣5000,還是扣2萬呢?
現(xiàn)在新個稅采用累計應(yīng)納所得來計稅,那工資表里從第二個月起代扣個稅的金額和個稅系統(tǒng)里扣繳的金額就不一致了,該如何


S.cn 追問
2019-07-09 20:16
文老師 解答
2019-07-09 20:56
S.cn 追問
2019-07-09 20:58
文老師 解答
2019-07-09 21:04
S.cn 追問
2019-07-09 21:36
文老師 解答
2019-07-09 21:39
S.cn 追問
2019-07-0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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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21:45
S.cn 追問
2019-07-09 22:30
文老師 解答
2019-07-10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