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的必須記載項里有‘金額’,為什么說可以和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補記呢?
答: 你好同學,這指的是,出票人出票的時候 這個是可不填 的,但是持票去取錢時要在銀行填上你想取的金額就好了。
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是可以授權補記的,理論上A出票,B是收款人,理論上是A授權B補記金額和收款。但是B沒寫,就背書給了C。理論上不行。但現(xiàn)實中,如果C寫上了,(前提是寫的合理的,就是B要寫的內(nèi)容,由C寫了,)C再拿去背書,誰知道是B寫的,還是C寫的呢!那不是還是可以有效的嗎?
答: 同學你好,是的,還是有效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zhuǎn)讓和提示付款”這句話結(jié)合第一題來說,是不是當A把支票轉(zhuǎn)給B時未記載確定的金額,這張支票有效。但假設B轉(zhuǎn)給C時沒補記金額,那么這張支票就無效。那句話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嗎
答: 你好,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確


~梅梅~ 追問
2019-06-01 16:25
何江何老師 解答
2019-06-01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