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計算房產稅公式中的房產原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房租的成交價?
答: 你好,房產原值是房屋價格。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可以是房租也可以是房屋余值。
房產稅的計算公式是怎么樣的?在從價計稅模式,出租房產原值要怎么獲取?
答: 你好,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已經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換為成本模式,但是可以由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非投資性房地產核算,那這個再繼續(xù)作為投資性房地產可以選擇成本模式計量么?如果不可以的話是什么原因呢
答: 你好,一般是這樣的,這是因為企業(yè)管理層一般具有虛增利潤的動機,投資性放地產由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說明該房地產存在活躍的交易市場,公允價值能夠持續(xù)可靠取得,公允價值更能可靠反映其實際價值。 而若在此時由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只會存在于房地產市價持續(xù)下跌的情況下,而這種情況下該房地產還是存在公允價值的,反而會存在管理層利用計量模式的轉變進行盈余管理的嫌疑。
按租金繳納12%這個我理解,不理解的是房產原值要怎么算,因為只是租用了一層樓而已,不可能拿整棟樓的房產原值來做計稅依據吧???
公司有一新建房產,原值較高,如果交房產稅每年要交很多。那如果我們把廠房出租出去,適當收取租金,是不是可以采用從租計征的方式來交房產稅?這樣就可以減少房產稅的金額,請問這樣可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