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稅計算的累計附加扣除是從19年1月發(fā)放工資開始還是哪個月份開始錄入附加信息采集開始
答: 你好!是看你什么時候符合減免扣除開始。
19年新個稅下如果一個員工從18年12月之后入職,并不是18年12月就入職了,則計算累計加計扣除項和累計加計扣除基數(shù)是按照入職月份開始加計而不是按照18年12月開始累計加計對么?比如19年3月入職,4月發(fā)3月工資,計算累計加計扣除項是要加計扣除項?4還是?1?
答: 按你在個稅申報系統(tǒng)填寫的入職日期計算,比如2019年3月入職的,4月申報的時候加計扣除按1月計算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wù)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個稅的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比如員工3月在手機(jī)appa操作的,那累計扣除是從當(dāng)年1月開始累計還是從3月開始累計啊
答: 這個也是從一月份開始累計。


微笑 旳弧度 追問
2019-03-12 16:05
宋生老師 解答
2019-03-12 16:07
微笑 旳弧度 追問
2019-03-12 16:12
宋生老師 解答
2019-03-1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