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簽合同的日期應(yīng)該如何寫?比如2015年已完成工作,2016年才簽訂合同,那么簽訂日期應(yīng)該寫2016還是2015?
答: 補簽的合同簽訂在16年就可以了
我公司在2015年8月簽訂一個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期2015年8月到2016年2月,到2016年6月時又簽訂了補充協(xié)議,在2019年又簽訂了補充協(xié)議,項目到現(xiàn)在才完工,這個稅率要如何確定
答: 你好,這都屬于一個工地的合同,還是按老工程算,3%的稅率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luò)學(xué)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工程合同的老項目是看合同的簽訂日期還是開工日期呀?如果合同里面沒有寫開工日期和簽訂合同時間,可以補填合同日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前嗎?
答: 您好,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合同里面沒有寫開工日期和簽訂合同時間,可以補填合同日期在2016年4月1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