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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教個問題,因為明年社保歸稅務管,為了工資和社保一致,剩余部分工資怎么發(fā)放比較好?比如1萬的工資,按5000申報和繳納社保 ,另外5000怎么發(fā)比較合理避稅?
如果公司是建筑公司,旗下有很多工人,工人個人工資都在5.一6千。那么我們應該怎么樣做才能達到合理避稅,不用繳納個稅呢?還有,由于這批工人是沒有購買社保的,那么我們又應該怎么轉(zhuǎn)嫁風險?
有一家空殼公司,法人是老板家雇的保姆,占出資90%,而且使用這個公司給她交社保啥的,老板問這個怎么給保姆合理避稅呢?她月薪1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