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2018年1月簽訂一銷售合同,5月1日稅改之前,60%金額已經按照17%稅率開出,2018年12月按照無票收入全額17%的稅率申報增值稅(有項目驗收單),后續(xù)40%金額2019年1月按照16%稅率開出,1、開出發(fā)票總額與合同總額有差異如何處理?2、報稅后該如何處理?
答: 你好,1、開票總額與合同金額差異一般與客戶簽訂合同調減補充協議。2、稅務上沒有問題,都是按規(guī)定開具的發(fā)票正常交稅,賬務處理就可以。
老師,如果當月做帳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但未驗證發(fā)票,增值稅報表先零申報,下月驗證后才可報增值稅申報表,對嗎?
答: 可以的,開票日起180天內認證都是有效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在申報增值稅前需要將發(fā)票驗舊嗎
答: 你好,沒有規(guī)定申報之前必須做發(fā)票驗舊的


胡蘿卜 追問
2019-01-15 15:27
牛老師 解答
2019-01-1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