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稅專項扣除如職工均通過個稅APP予以填報信息未反饋財務部門,單位如何知曉并在制作工資時予以扣除?
答: 你通過個稅APP填列后,稅務局會推送給單位的
單位作為個稅扣繳義務人,在申報新個稅時,如何獲取單位職工手機APP的六項專項扣除信息
答: 直接在申報時,下載六項專項扣除信息,就可以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稅專項扣除是不是填報截止時間是1月31日?本單位一般情況下是2月15日之前發(fā)放1月份工資,因今年2月初春節(jié),準備1月底發(fā)1月工資,如個稅專項扣除截止1月31日,本單位1月26日發(fā)1月工資,發(fā)工資以后,員工又自行通過個稅APP軟件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如何處理?如果員工1月31日前未及時填寫個稅專項扣除信息,往后幾月如果補申報填寫?
答: 你好,之后也可以填的,沒有規(guī)定1月31日前填的


nffycg 追問
2019-01-14 11:09
辜老師 解答
2019-01-14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