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公司應交社保,因為年底基數做了調整扣款5萬多,賬戶余額不足銀行代扣未扣成功12月社保,在2019.1.7扣款成功,發(fā)票開出時間在1月。按權責發(fā)生制,我把社保費用入了2018.12月費用和增加了負債,2019年付款以后沖減其他應付款,這樣處理是否合理,因為費用是18年12月的,發(fā)票跨了年。這筆社保費做18年的費用沒問題吧
答: 可以的,匯算清繳之前發(fā)票到的就可以稅前扣除
發(fā)現去年代收社保費的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 的貸方記多了 (就是在工資表里扣多了一個月員工的代扣社保費) 現在要調嗎 要怎么調?
答: 你好,需要調整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費 貸;相關 科目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為什么我的其他應付款—社保會在借方 我要平了它 可以這樣操作嗎
答: 你好,這個應該是之前扣社保入賬的月份匹配問題?,F在如果要解決,可以平了它。 借 成本費用科目 貸 其他應付款-社保


會計大霸王 追問
2019-01-14 09:55
郭老師 解答
2019-01-14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