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發(fā)放的一些職工收入不應該發(fā),需要一次性退回,但發(fā)放時已足額繳納了個稅。且筆數(shù)較多,走退稅流程過于繁瑣,可行性低,能否由單位自行在以后的納稅期內,將所退的金額在相關人員當期的收入中進行抵減后計稅,以盡量減少相關人員的個稅損失?
同舟之情
于2018-08-23 09:21 發(fā)布 ??778次瀏覽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8-23 09:24
你好,這個可以操作的,不過要和員工做好款項的計算結算手續(xù),就是后期還要扣回多少工資,算好讓員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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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可以操作的,不過要和員工做好款項的計算結算手續(xù),就是后期還要扣回多少工資,算好讓員工簽字。
2018-08-23 09:24:56

你好 ;? 是的 。? ?要報離職補償金申報表里面? ? 報個稅的? ?(不超過上年平均工資的 3倍免個稅的;超過繳納個稅 )
2021-10-13 14:57:14

在稅法上幫個人交個稅是不能稅前扣除的,但是你可以在應發(fā)數(shù)加上個稅金額就是應發(fā)數(shù)為4831.44+39.94,并在此基礎上計算個稅
2017-07-13 11:01:04

是沒有,只累計這個單位的之前的不累計你可以匯算清繳集中算,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0/c3954866/content.html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2019-07-25 14:29:20

你問題是啥,你可以說下嗎,
2020-02-23 1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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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之情 追問
2018-08-23 09:29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18-08-23 09:38